俗话说:“一根筷子容易折,十根筷子硬如铁”。群体性案件就像一根根的筷子,要想发挥人多力量大的优势,则必须要维持好秩序,统一好思想。遇到分歧,需要通过不断协调沟通解决,让大家齐心协力的朝同一方向迈进。也需要律师把握整个诉讼的大方向,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诉讼策略及诉讼方案。以下是本人办理了几起群体性案件的经验总结,供大家参考。
事情发生在2020年新冠疫情期间,很多在境外务工的中国同胞受新冠疫情影响,着急从境外飞回祖国的怀抱,当时的飞机票从2千多元一趟直接涨成2万元多元一张飞机票。我代理的这批当事人因阿拉伯国际航班触发“熔断机制”(中国对外航班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被迫停运,当事人只能改签乘坐其它航班飞回国内。但是,当事人向阿拉伯国际航班公司申请退票时,却遭受到拒绝。于是,当事人向国家民航局、12345等国家部门进行投诉,但并未解决问题。经过多次辗转,他们找到了我进行代理。分析完整个案件,需要将票代(票代是指专门负责买票的票贩子)追加为被告,方便法官后续能够将整个案件事实查清楚,但当事人只有票代的护照信息,并没有票代的身份证户籍信息。而要进行立案,必须要有被告的户籍信息。所以导致这批案子只收案,但一直迟迟未立案。针对这件事,我专门找了出入境管理局以及公安局进行沟通询问,但得到的反馈信息是必须要有法院开具的调查令才能查询。于是,给立案庭的工作人员打电话进行沟通,希望能够开具调查令去查被告的户籍信息,但没想到屡屡碰壁,立案庭的工作人员非要立案之后才能开具调查令。当时抱着非要解决这事的态度,跟立案庭沟通了半个多月,最后立案庭开具了调查令。当事情形成一个死局时,必须要拿出破釜沉舟的决心,司法机关作为权威机关,工作人员往往喜欢按照通常惯例行事,碰到不寻常的案子,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他们往往习惯拒绝办理。这时候,就需要我们律师据理力争,只要有理就不要害怕被拒绝,也不要害怕失败。最终,在立案庭的加持下,通过微信号去腾讯公司成功调取到了被告的实名信息。一立案,被告嚣张的气息就焉了,积极主动找我们协商退全额机票。因恒大集团房地产行业爆雷,致使恒大集团很多公司面临破产倒闭,工资拖欠现象严重。我代理的这起劳动争议案件,劳动者自己先去仲裁委仲裁了,仲裁结果是败诉的,仲裁委认为其工资系平台佣金绩效提成,不属于劳动仲裁委的处理范围,直接驳回了劳动者的仲裁请求。这主要是因为恒大集团的法务帮公司规避了用工风险,要求该集团的员工下载软件APP,与APP营运者签订协议,协议将该绩效提成变相为该平台的服务费,并约定如有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使该起案件的劳动关系包装成其它的法律关系,致使该案件存在一定的难点。该仲裁结果是败诉的,意味着我代理的话,就要一审绝地翻盘,这难度及压力还是挺大的。分析完整个案件,该案还是具有一定的操作空间,再加上本身就想挑战有难度的案件,就决定代理了。这个案子是劳动争议的案子,要让一审法官支持的话,首先要证明该工资就是劳动者的劳动工资。于是,从员工工作群、与行政财务人员的聊天记录、工资发放记录、每月的销售统计表等角度收集证据,最终形成一本厚厚的证据材料。一审法官在质证完成后,大概清楚我们主张的工资是怎么得来的,属不属于劳动工资也就一目了然。庭后,再根据开庭的争议焦点及庭审情况,提交了一份代理词。没想到,代理词的很多观点直接被法官在一审判决中予以引用,最终成功翻盘,为劳动者争取了血汗钱。经验总结:从案件本身寻找突破点,搜集对案件有利的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后,根据庭审效果,有针对性的撰写代理词。有时书面的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代理词会比口头的沟通更有说服力。
快临近交房时,购买同小区的业主发现实际交付的户型与宣传的户型不一致,平白无故在厨房旁边多出了一个一多平的小隔间,致使厨房的面积缩小,客厅的走廊不方正。业主们先是通过各个部门进投诉,但奈何投诉部门无执行权,并未解决问题。于是,他们就找我进行维权。本案开发商是资历雄厚的国企,有专业过硬的法务及法律顾问团队。因此,开发商与购房者签订的商品房合同条款已规避了很多诉讼风险,本案的诉讼风险其实大部分也被规避了。如果单从合同本身出发追究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对购房者并不是很有利。一、推选业主代表。在办理这个群体性案件时,因人数众多,大家有很多的想法,要推进任何一步都比较困难。因此,推选业主代表比较重要,可以提高案件推进的效率。当大家意见不一致时,可以让业主代表在群里采取投票的方式,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抉择,这样大家的异议会少很多。二、找准诉讼方向。主要主张开发商侵害了购房者的知情权及选择权,要求开发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从而跳过购房合同本身带来的不利影响。主要围绕“开发商拥有房地产方面的专业人员,在房屋销售过程中,应对所出售的商品房情况充分了解并向购买者进行客观准确的描述和介绍,应对所出售房屋及相关设施作出说明及具体允诺”这一角度进行详细阐述。三、进行有效沟通。一般立案庭都不愿意接受人数众多的群体性案件,主要是人手缺、工作量大。我代理的这个群体性案件的人数有90多户,立案庭当时是明确跟我说只立几个,其余的等以后再立。我当时的态度也比较坚决,要立的话,我们要全部立。经过多次沟通,解决了立案庭的顾虑,最终同意我们全部立。案子立案后,分配到了承办法官手上。承办法官直接跟我打电话说根据她以往判的类似案件,这个案件驳回的概率挺高的。当时我就问法官以往的类似案件是什么样的案情?立马找到法官以往判的案子和我代理的这个案件的不同之处进行阐述,以及表达与我们案件高度近似的判例都是胜诉的,并立刻打印好“类案报告”邮寄给法官。之后,法官对该案的态度发生了一些改变。因此,扭转承办法官的第一印象很重要。最终,经过不懈努力,这个案件的判决结果是胜诉的,开发商需要给与一定的赔偿。每个案子都有不同之处,都需要用心去做。办理群体性的案件既需要倾听大家的意见,也需要筛选大家的意见。既需要及时反馈案情进展,也需要提示相应的诉讼风险等。工作做到位,结果往往也会带来不一样的惊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