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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衡论坛 | 吴权:如何提前避免诉累之苦?法学术语中有个词叫“诉累”,字面意思就是诉讼造成的疲累。这种疲累或源于应诉奔波受到的身体考验,亦或是案件本身对精神造成的内耗。打过官司的人都有这样一种感受,刚开始诉讼双方都信心满满,但随着案件程序时间拉长,双方的期望值都会逐渐降低,甚至后来都不惜寻求和解尽快结案。 某种意义上说诉累劝退了不少急性子的当事人,但作为律师,在接触过大大小小的案子,形形色色的人之后,发现大多数民事经济纠纷其实本不用受诉累之扰,只是在事情发生之初缺乏足够的法律风险意识。 ![]() 比如笔者最近代理的一个股东出资纠纷,由于当初双方对股权转让款的性质没有作特别说明,导致一方的股东身份成为争议焦点。投资失败后,一方坚持要求对方按照股东身份承担责任,另一方反过来要求相对方按照借款关系清偿债务。双方在庭上可谓是各说各话,风马牛不相及。 试想但凡一方在转款之时对款项性质有过明确,也不需要现在各自搬出一大堆证据进行辅证。诸如此类的还有“出借款”、“租金”、“利息”“预付款”“订金”“代付”等经常出现案件争议中的词语,因为转款时的细节问题引发了后续连锁的麻烦。 孔圣人主张“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这是中国传统息讼观念的代表,但君子遇到小人,小人又常常违道,在没有共识的情况下,争讼自然难免。就个体而言,慎终如始,则无败事,如果能注意到以下几点,也就会少受些诉累之苦。 1、重大的事项立字据而非口头约定 在童话故事《小王子》中,狐狸说过这么一句话,“大多数时候,语言是造成误解的根源。”在笔者看来,这句话恰好诠释了书证的重要性。语言只是一种工具,它可以表达思想和情感,却不是思想和情感本身。你听到的、理解的,不一定是对方所要传达和展示的。语言的局限性,有时给我们带来的麻烦远超我们想象。实务中,我们常见委托人在整理证据时,才发现关键的指令都来自君子之约,结果对方要么不认,要么说法各一。因此,文字材料的严密性和长存性,对定争止纷的意义不言而喻。 ![]() 2、提前约定犯规代价
3、审时度势、量力而行 笔者办案的过程中,发现有些经济纠纷完全是由于当事人的江湖义气引起的,本想着兼济天下,结果连独善其身都难。比如,朋友开公司需要融资,在自己情况尚好之时舍命担保,结果被活活拉入泥潭动弹不得。又比如,亲人众筹创业,在自己只能维持生活的情况下,上下凑钱帮朋友,风吹草动之后又不得不去起诉找朋友还钱。 避免诉累最好的方法是远离它,对超过自己能力范围的事,不做任何承诺和幻想。有时候一个签字,一次打款可能是未来无尽噩梦的开始。一纸判决过后,落个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的例子不在少数。 4、近君子,远小人 虽然法律从不对人的好坏作出评判,但是我们看人却需要一双慧眼。君子之所以坦荡荡,因为君子所担忧的往往是自己的德行,思虑的常常是律法的范围。小人常戚戚是因为小人所关心的,只有可以获得的利益。故而君子光明磊落,小人斤斤计较。遇见不同的人,人生的走向,将相差甚远。 见过法庭上对银行盖章流水不认的,连自己聊天记录都表示怀疑的,甚至公然叫嚣对法官提问表示不屑的。这些人为了自己的私欲,可以不择手段,并不会在意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带来什么后果。正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如此,才不至因无妄之灾,给自己的人生增加难度与遗憾。 5、珍视个人信用 自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开始施行以来,十年时间里,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已经突破800万。它意味着有800万人陷入了信用危机。小到咸鱼卖货、交朋友,大到银行贷款、开公司,因为被标注了不值得被信任的标签,他们的社会活动都将受到限制。 什么是个人信用?举个简单的例子,当一个国家的信用能覆盖全球的时候,这个国家的纸币就能全球通用,当一个国家的信用小到极致的时候,这个国家的货币便如同废纸。而当一个人在社会范围内有着较高的信用评价时,他的信用价值便可以兑换出大量的财富,反之一个人信用崩塌,在严密的信用监控体系下,他将寸步难行。因此,维持和累积信用,即是守住和增加财富的密码。当信用破产,偿还能力首先会受到质疑,自然会引起一连串的纠纷或诉讼。 ![]() 时代在变化,从先民的息讼文化,到当下的法治文化,不变的是国人谦逊、朴实的待人之道。就像六尺巷故事中讲的那样,“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若诉讼前都有防微杜渐之心,争诉时能相互理解换位思考,诉累自然也会少一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