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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衡论坛|李苏妮:高净值人士财富风险之财产混同与隔离技巧随着中国财富市场的蓬勃发展,中国高净值人群规模的逐年扩大,根据招商银行联合贝恩公司发布的《2022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数据显示,中国大陆私人家庭的金融总资产估计已超过32兆欧元,在全世界金融总资产的占比中高达14%,该数据仅次于美国的103兆欧元,为全球排名第二。该数据意味着中国的富人家庭越来越多,而富人的家庭资产结构比较复杂,其面临的法律风险也更为多样,不必要的家庭财富流失案例也时刻都在发生。 高净值人群大部分是企业主,企业主的财富风险至少包括以下方面:市场经营风险、财产混同的法律风险、婚变冲突带来的财富法律风险、子女婚姻缔结和解除带来的财富法律风险、资产代际传承的法律风险、意外人身伤亡带来的财富法律风险、企业主的刑事法律风险。上述风险并非独立存在,而是互相交叉、互相影响。本文先来介绍财产混同带来的风险和隔离方法。 以案释法 案例一:王先生在其女儿王小某结婚之前,赠送王小某500万元资金作为创业启动资金,存入王小某婚前开立的银行账户,并希望该资金属于女儿个人所有。王小某婚后,王小某的丈夫把50万元存入王小某前述婚前开立的银行账户,王小某后用该账户支取460万元购买商铺,问:该商铺能够如王先生所愿,属于女儿王小某的个人财产吗?” 案例二:廖女士为某一人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该公司与债权人产生1000万元债务,公司无力偿还,债权人将廖女士起诉为被告要求其以个人财产承担该公司债务,最终获得了法院的支持,有道理吗?这是为何? 以上两案例都是财产混同导致的财产流失的“悲剧”,案例一是王小某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的混同,案例二是廖女士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发生混同,因此要“揭开公司的面纱”由廖女士以个人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之所以会发生上述后果,是因为企业主们事先未对财富进行法律上的“隔离”和“防护”,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对财富进行法律上的隔离和防护呢?
01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 婚前财产协议的好处是形式灵活,主观能动性强,但若想达到财产隔离的目的,还需要针对性的安排方能做到。以企业主们都拥有的股权来说,若某企业股东在婚前拥有公司股权,那么婚后基于股权所获得的价值会分为三部分:1.股东在结婚时所拥有股权的市场价值;2.股东在结婚后因为企业的纯利润分配所分到的股东分红;3.婚前股权在结婚后因为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而产生的股权增值。我国现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6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此规定,无论婚姻状况如何,1.股权价值都属于个人财产,但2、3两部分的价值在结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们可以通过婚前财产协议约定第2、3部分,即公司股东分红尤其是股权增值部分的价值属于个人财产。 02 对银行账户进行隔离 婚前财产协议虽然形式灵活,但并非万能,也可结合其他手段共同使用。对于银行账户,可以采用婚前银行账户与婚后银行账户隔离的方法。比如案例一中的王小某可以首先在尚未领取结婚证之前,于银行把当时的500万元存款余额打印并加盖银行公章保存,其次在结婚后开通新的银行账户,用于存取婚后收入与支出,注意婚前的银行账户宜保持不动,以防再次混同。则该500万元人民币属于王小某的个人财产,不会转化成夫妻共同财产被分割。该方法同样适用于家庭财产与公司资产的隔离。 企业主应该严格区分家庭账户和公司账户的边界,避免使用私人银行账户向朋友、向P2P公司、向银行借贷,然后再经过企业账户输送给企业;避免企业账户流水中出现转账给企业主家用的痕迹。现实中许多企业主公私账户不分并不必然是为了占公司“便宜”,公司是自己的心血待其如子,公司遇到困难时当倾其私囊(私人银行账户)相助,而正是这热心“相助”使得企业主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根据《公司法》第六十三条:“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例二中廖女士正是因多次以私人财产给公司“输血”而导致财产混同,被债权人列为被告进行索赔,并且获得了法院的支持,这是非常痛心的案例。 03 保险工具和信托工具 保险和信托工具作为企业家们几乎必备的理财手段,在为财富做防火墙方面,有着很多其他工具不具备的优势。利用合适的人寿保单架构,合理地进行资产安排,不但可以做到有效地隔离本人财产、婚姻财产和企业资产,还可以规划财富传承方案。家族信托则属于超高净值人士对于财富的隔离和安排的工具,根据信托法律法规,在非例外法律情形下,信托财产不属于债务的追偿范围,信托财产不能被强制执行;当企业破产时,股票、债券、存款等可能被冻结,但信托财产不被冻结;债权人无权要求信托受益人以信托财产来偿还债务。 结语 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混同,企业资产与家庭财产混同,是高净值人士需要警惕的重要法律风险,它们不单给企业家的个人财富带来巨大风险,而且可能影响企业的发展与存亡。若能通过法律手段预先对财富进行风险隔离,不仅企业家及其子女的财富流失会大量避免,家族企业也会向着更安全有序的方向发展。 李苏妮,江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华中师范大学民商法硕士。擅长领域:企业法律顾问、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管理、集体土地拆迁纠纷、知识产权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