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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衡论坛|曾金翠:税务浅谈--关于个税的那些事儿

说到个税,大部分人都心头滴血。今天,小编就来说说这个关乎到我们每个人钱袋子的事儿------个人所得税。


经常有人问我:我这个月工资1万,扣392元社保,要交多少钱的税?在2018税法改革前,我可以回答你要交666.6元的税。但在新税法发布后,交多少就要根据情况来定了,有可能你不用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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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税法改革


在2018年8月31日,国家针对个人所得税法有了新的变化和指示,总体来说税负是有所降低的。在2018年9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个税法)中,改革亮点主要有以下四点:



按年综合平均缴税

根据个税法第二条规定,把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统称为综合所得,综合所得实行按月/按次预缴、次年统一汇算清缴的征税方式。好处在于居民可以按年综合平均缴税。比如说以前我们的工资每月只要超过起征点的部分都要缴税,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也须按次缴税,而新税法规定只要综合所得没有超过年度起征点,之前月度预缴的税费是可以退回的。



扣除标准起征点

根据个税法第六条规定,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每年的扣除标准上升到6万元。这一规定直接体现在每月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起征点由3500元提升至5000元,且每个月起征点是累计的,例如:在同一家公司上班的前提下,扣除附加扣除后,1月份你的工资是3000元,2月份工资是7000元,那么2月份你同样不需要缴税,因为截止2月份累计起征点为1万元。



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个税法第六条规定,综合所得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除了扣除固定费用6万和专项扣除(五险一金),另外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7项



扩大低税率级距

根据个税法第三条规定,扩大了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低税率级距。打个比方,工资薪金的7级税率中(3%--45%),老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按3%税率,不超过4500元的按10%税率,而新税法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元的按3%税率,不超过12000元的按10%税率。通过把以前高税率的缴税面积部分划到低税率面积中,从而达到降低个人税负的目的,经营所得同理。



专项附加扣除


根据【国发〔2018〕41号】文件规定:子女教育解释为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解释为纳税人本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解释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由自己或者配偶据实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解释为纳税人夫妻任意一人或者共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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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金解释为按照国家划分的城市地区扣除标准为每月为1500元或1100元。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自己或者配偶在租房城市有购房的,不得享受租金扣除,只能享受房贷扣除。


赡养老人解释为纳税人上有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以兄弟姐妹分摊,也可以由其中一人扣除。


根据今年3月1日最新出台的文件【国发〔2022〕8号】:纳税人有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可由父母一方单独扣除,也可由双方平均扣除,从今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汇算清缴


在所有个税类目中,只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需要参加年度汇算清缴。前面解释了综合所得,这里简单解释一下经营所得。经营所得最常见的是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取得的收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按照个人投资的比例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实也就类似于企业所得税,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按照个人投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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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所得无论有无所得,都需要在次年做年度汇算清缴。而综合所得,根据【2022年第1号】文件规定在达到一定条件下可以不办理: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虽有文件规定,但小编在这里建议大家,无论你是哪种情况,都参加汇算清缴为好。第一,大部分人都不清楚自己一年的总收入情况,不做的话如果需要补税税务局会催收,不处理落下个逃税的罪名;第二,如果之前有不仅限于工资薪金的预缴,汇算时扣减附加扣除等项目,综合下来极有可能产生退税;第三,年终奖汇算时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或者单独计税,因此年终奖参与汇算也极有可能产生退税。




税收优惠政策


差旅费津贴

根据税法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合理发放的差旅费津贴,可以从工资薪金里面扣除,不参与核算个人所得税。



误餐补助

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的,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规定的标准发放的误餐费,不参与核算个人所得税。



附加扣除

全面用好附加扣除和上述7项专项附加扣除,符合上述标准者可自行在个税APP上做好信息录入备案,同时通知企业财务。



其它不常见项目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4)保险赔款;(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6)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7)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8)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减征);(9)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减征)。



文章结语


近年来,国家对个税缴纳标准有所降低,监管的措施却也是越来越严。随着金税四期时代即将来临,对企业对个人全方位的监管,我们作为国家的一份子,虽然心疼,但该交的还得交,切莫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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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金翠,湖北江衡律师事务所会计,从业6年有余,武汉理工大学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中级会计师、劳动关系协调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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