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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衡论坛|吴权:漫谈“法律尽职调查”

在港台腔还霸占着电视的年代,我们经常可以在TVB剧中听到律师正义凛然的台词,“根据我们所掌握的资料...,你们公司...,因此这笔交易无效”。这些听起来浮夸但又略带感的话,确是律师繁杂日常的缩影,即竭尽所能靠近事实,了解真相,然后结合法律适用给出意见。当目光在事实与规范之间来回反复穿梭时,一项专项业务应运而生,这就是法律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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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法律尽职调查,又称法律审慎性调查,它来源于英文单词【Due Diligence】,一般是指在企业或尽调对象的配合下,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对尽调对象历史沿革、经营情况、资金情况、经营资质、股权结构、管理架构、实际控制人及控股股东情况、财务状况、债权债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等各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同时在这个过程当中也包括对发现存在的一些法律的瑕疵和法律风险,提出律师专业的整改和规范意见和建议。通俗来说,就是“掘地三尺”摸清被调查对象,看到它的潜力也指出它的风险。


意义


虽然这项法律业务活动在上世纪末才进入国内,但是由于中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而资本运作的投机性,决定着交易的高风险性,所以做好前期的尽职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环节之一。正所谓,夫两叶掩目,则冥然无睹;双珠填耳,必寂然无闻,所以决策者在企业投资、融资、并购中不得不设法保持耳聪目明


流程


作为一项专业的法律服务项目,为了保证工作的准确、高效,可分为前期调查、现场尽调及撰写报告三个基本阶段。


01
前期调查


(1)信息搜集


在尽调正式启动前,对拟进行尽调的企业进行初步了解是非常重要的。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查查等第三方平台我们可以快速的获取目标企业的基本情况,再结合行业属性、地域特点,基本上可以对目标企业形成一个初期轮廓。


另外,前期还应对目标公司日常运营所涉的法律规定进行初步检索,尤其要注意搜索目标公司所在地政府机关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将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作为一个动态的过程,根据尽职调查各项工作的开展予以补充和核查。


笔者在对一个计算机软件公司进行尽调前,发现该公司有一个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牌照,好奇心的驱使让笔者对该牌照的取得流程进行了相关查询,才知道到它的取得难度之高。进场后遂有意对该牌照进行比对,果然发现了支付牌照在取得过程中的瑕疵问题。在另一个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成立合资公司的项目尽调中,因为提前查阅了该国有企业的内部规定,对该项目的可行性做了准确的预判,在尽调报告的结论中有的放矢的给出了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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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拟定尽职调查清单


尽职调查清单是律师在法律服务中履行初步尽职调查职责所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尽职调查清单一方面可以反映前期准备工作完善程度,另一方面可以提高进场后的工作效率。


在笔者尽职调査实际工作中发现,发出的尽调清单有的得到了很好的反馈,有的清单却只收到简短的文字回复,究其原因除了与对接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有关,与清单本身的合理性也有很大关系。从笔者的经验来看,如果按照模板发送一份事无巨细的模板清单,得到积极响应的可能性很小,因为目标公司的指定联系人大多没有法律专项知识,不加删选和没有沟通的清单相当于出了一张高难度的试卷,对方难免有压力。但如果是一份清晰明了、通俗易懂、又能覆盖主要委托事项的清单,对方的体验感和配合程度就会大不一样。

02
现场尽调


(1)收取、核对材料


进场后,对于尽调清单未完成部分可以和指定联系人再一次进行沟通,在整理完清单所列明的材料后,再与原件一一核对,待确认无误后就可开始阅读全部材料。现实中,可能因为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来源于多个部门,故对于公司财务部、行政部、人力资源部、销售部等重要部门最好都能取得部门负责人的联系方式,保证在对材料有问题时能够点对点直接沟通。另外,有些材料可能因为年代久远等其他原因,确实无法提供的,我们也可以要求通过承诺书、声明书等方式作补充,达到勤勉的要求。


(2)实地走访和现场访谈


律师进场后,还可通过现场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获取目标公司真实信息、事实。有些问题从纸质材料中很难获得有用信息,为了获得具体问题的答案,实地走访观察、或者面对面访谈其实是种很好的方式。因为沟通交流中很多细节可以揭示出事实的真实走向,找出问题所在。在笔者的经历中,目标公司有一笔借款出现在财务账目上,但是没有还款记录,财务经理和公司老总对于此笔借款的还款情况在提交材料时有意回避,但经过面对面的单独访谈后,说出了情况复杂所在,最终承认该笔借款处于逾期未还状态。


(3)从行政机关调取资料


除了目标企业,律师也应当向相关的行政机进行咨询和核实情况。一般来说,律师至少应当走访以下部门:

(1)向工商登记机关调取公司内档

(2)向土地、房屋、城市规划主管部门调取登记档案信息

(3)向有关登记部门调查目标公司汽车、船舶、航空器等动产的权属、抵押和查封情况。


实际生活中,因为行政机关的服务水平不一,行政机关对尽调律师的态度不尽相同。笔者遇见过热情配合的工作人员,也见过心存怀疑的工作人员;有碰到需要自备打印纸打印的窗口,也找到可以直接拷贝电子档的窗口。无论怎样,抱着一颗尽职的心,我们总能从政府机关获得不少有用信息。


03
撰写报告


经过初步尽职调查后,律师在梳理、熟悉所收集的资料后就可以开始写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了。尽调报告是委托方做出决策的重要依据,因此,律师起草的尽调报告应客观、全面地反映目标企业的情况,并对每一项判断的做出都应当有明确且可靠的依据。同时,尽职调查报告还应重点阐述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并最好能对解决法律瑕疵给予合适的整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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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本质上,尽职调查主要是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由于委托方所获得的信息较少,属于信息弱势的一方。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搜集足够的信息,帮助决策者做出正确的决定是尽职调查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这也是法律尽职调查的意义所在。故法律尽职调查需要律师抱以严谨的态度,加之冷静的思考才能真正确认目标价值、找到可能存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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