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热线

027-86783288

文章
  • 文章
搜索

新闻资讯

首页 >> 新闻资讯 >>江衡要闻 >> 江衡要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到我所作金融司法专题讲座
详细内容

江衡要闻│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冯果教授到我所作金融司法专题讲座

金融司法纵横谈兼论金融司法的补充监管与规则塑造功能

讲座概要:

1、关于强制性规定的识别

2、金融法律为何更加困难

3、案例分析及争议焦点总结

4、如何看待金融司法监管化


1.jpg

(冯果教授)

近日,湖北江衡律师事务所举办民商事专题培训班,邀请武汉大学法学院院长、湖北省法学会副会长、湖北省商法研究会会长冯果教授为我所作了题为《金融司法纵横论——兼论金融司法的补充监管与规则塑造功能》的精彩讲座。江衡所相关律师参加了培训班。


冯果院长首先以强制性规定的判断与识别作为切入点,详细阐述了效力性强制规定和管理性强制规定的区别。他指出,在评判合同效力时,应综合考量法益类型、违法行为的法律后果以及交易安全保护等因素,并且要注重说理。要慎重判断强制性规定的性质,按照制度性秩序利益——基础性个人利益——个人具体利益的先后顺序,在评判合同效力时更加注重利益位阶考量。


在授课时冯果院长紧贴司法实践,对“九民会议纪要”中涉及到强制性规定的相关条文进行了列举,并从场外配资、营业信托、与目标公司“对赌”、保兑仓交易、让与担保等方面作了详细和精彩的讲解。冯果院长指出,“九民会议纪要”更多的涉及到商事、涉及到金融领域,并指出了传统司法制度取向与金融法的一些重大不同。他强调,民法视界里,市场风险不足为惧,当事人的“冷处理”(即不主张违约责任)即可达到止损的效果,纵使民事交易因合同解除嘎然而止,也将无害于它,但是如果相同的风险事件发生在金融市场,后果将大不相同。因此要坚持目的分析、结果分析,如果发现风险不仅是个人之间的,而是传递到了第三人、甚至是行业性的,那么就要认真查找和检索相关金融政策,对合同的效力进行审慎的评判。


最后,冯果院长指出,金融司法是防控金融风险的必由之路,要进一步明确金融监管政策融入司法的标准和适用条件,增强司法的可操作性,充分发挥好金融司法的补充监管和规则塑造作用。

7.png

 (律所主任、高级合伙人许翼仙主持培训班)



联系我们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徐东路50号山河大厦2303-2305室

027-86783288  027-88129388

hubeijiangheng@163.com

周一至周日  08:30 - 17:30

关注我们

客服中心
联系方式
027-86783288
027-88129388
- 客服
微信扫一扫
技术支持: 武汉网络推广 | 管理登录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