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真相是什么?是当事人泪眼婆娑的讲述?还是眼前一五一十的证据?亦或是法庭上对方律师的雄辩?1.牵涉众多案中案,包括一起刑事诈骗罪案、三起民事合同纠纷案;2.案件程序历经曲折,经过了一审、二审、发回重审、一审、二审,穷尽法律程序;3. 当事人为国有企业,国有资产面临重大损失,各级领导对案件高度关注,律师办案压力大;4.案件调查工作繁重,调查了多个案外人、上十家银行资金交易流水情况。在接触本案时,我们了解到当事人已经进行的两起民事诉讼均败诉,一起刑事案件调查无果,且债务人正在转移财产。接受委托后,我们办理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法院申请保全房屋,确保房产不被转移。接下来,就是一场旷日持久的房产保卫战。这场诉讼,同时涉及到第三人和债权人权利保护问题,如果第三人正常购买了涉案房屋,并支付了对价,则第三人就善意取得涉案房屋,其权利就应受到法律保护,那么债权人的利益又如何得到保障?法律的正义将如何体现?本案中,第三人是否善意购买房屋并支付合理对价就成了案件的核心问题。围绕上述问题,被告提出:因欠C公司款项,故委托买受人把款项支付给C公司,同时提供了支付凭证。这个理由貌似也合理,从证据中也得到印证,那么,是否说明第三人购买房屋是善意取得,法律应该保护他的利益?案件似乎进入了僵局,需要找到突破口。作为律师,任何事实的内心确认都取决于证据,但是这个看似完美的证据却让我觉得离事实更远,作为一个正常交易的购房者,不会冒然将数百万元的大额资金支付给其他人。多年的诉讼经验让我感觉,有份证据冥冥之中在召唤。手上拿着对方提供的几份银行流水,翻来覆去。在案件陷入绝境的时候,往往细节才是发现问题的突破口。从买受人提供的付款银行流水中,我们发现了以下几个细节:1.买受人账户除了几笔与涉案房款有关的大额转账外,账户余额均不超过数千元;2.买受人主张其中一笔房款是现金交易,但其银行流水来看,他的日常开销均是转账付款,没有一笔是现金交易,这不符合他的交易习惯;3.买受人所支付的数笔款项在支付前均由案外人D先支付至买受人账户,再由买受人支付至C公司,且转进转出金额完全一致。基于以上事实,可大胆推测:1.买受人近几年的交易账户余额只有几千元,其是否有能力支付400多万元的购房款,资金来源让人质疑;2.买受人转进转出实际在倒账,故意制造资金交易流水。为了论证上述推测,我们调查买受人与收款方C公司之间的交易往来,有了一个重大发现!买受人支付至C公司其中有一笔100万元在第二天就退回到买受人账户,这一重大的发现为案件扭转局面带来信心,这种款项回流的情况基本可以推定是循环倒账行为,即使买受人解释为是其他交易,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也难以辩驳。更加相信自己的判断——这个交易是虚假的!拿着这个重大发现狂奔到法院与承办法官沟通意见,法官充满肯定的眼神让我信心倍增。没过几天,接到承办法官电话,直觉告诉我,不是一件好事。到法院后,法官问:你们是否认为双方约定的房屋转让价格低于市场价格?这个问题,我知道他考虑的重点在于合同约定价格是否合理,而不是考虑合同是否实际履行。我回答“约定价格不低于市场价格,但双方实际上是一个虚假的交易,是故意制造资金流水形成的一个虚假的交易。”从法官的言辞中感觉到案件可能向不利的方向转变,法官几天前还频频多看我一眼,这还没过两天就“变心”变得这么快,我本真心待法官,奈何他却用表情敷衍我!意料之中,一审法院以涉案房屋约定的转让价格并未低于涉案房屋同时间、同地段交易价格的70%为由,判决驳回诉讼请求,至此,一审败诉!这个结果让我无法接受,有一万个理由想要说服法官,所以必须上诉!写了五千字的上诉状,不知是上诉状发挥了作用,还是庭审恳切的发言感动了法官,二审裁判意见认为不仅应审查合同约定的转让价格,还应审查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最终二审发回重审!发回重审后,一审法院高度重视本案,庭前组织双方进行证据交换。案件重点仍在于买受人是否支付了购房款。目前除了其中的100万元的购房款回流至买受人账户,再没有其他有利的条件,仅凭这一百万如何能证明整个400万的交易是虚假交易?案件再一次陷入僵局!如何破局仍是面前至关重要的问题。资金的走向本身就既隐蔽又难以查证,你看到的只是对方想让你看到的,而真相往往藏在那“冰山一角”之下。只有真相才能揭开谜团,而只有调查取证才是走进真相的唯一路径。通过对买受人资金去向的调查,我们发现了对方所隐藏的秘密:买受人通过四五个账户将一笔资金循环倒账,多番流转,最后通过D账户回到买受人。买受人确实聪明,通过多番流转形成交易假象,但是再聪明的掩盖在真相面前也不堪一击。从炎炎夏日,到冰雪寒冬,就在腊月二十六的那一天,终于等来了这份判决书,我内心热血沸腾,成就与开心溢于言表。因为这份判决书,可以为企业追回损失而点燃希望。本案历经三年时间,从一审到二审再到发回重审,可谓是历经曲折,最终能够拨开迷雾、柳暗花明,这其中,有公司领导对案件的高度关注和每一次案件讨论的支持,有领导许翼仙主任对案件的指导和帮助,有同事的鼎力相助,更重要的是法院对本案的高度重视,并充分尊重当事人双方的辩论权利,充分听取各方意见。每一个案件都讲述着一个故事,每一个故事背后都诉说着一种人生。阅遍世间故事,走进人生百态。如果你想听更多的故事,就请关注我们吧,我们将定期不间断的带来更多的故事!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法学研究生学位。现为湖北江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级建造师,拥有法学和建设工程管理双重专业背景。主要从事领域:建设工程、海事海商、保险金融纠纷等。
